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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体育总局《全民健身计划》典型案例征集
2015-11-06 06:20

  今年是国务院印发实施《全民健身计划(2011-2015)(以下简称《计划》)的收官之年,过去5年来,各地、各单位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落实《计划》,有针对性地制定了相关《实施计划》并认真推行,有力地促进了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。

  有关各方在贯彻实施《计划》过程中,涌现出了一批开展全民健身的特色做法和典型案例。为更好地发挥这些做法和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,创新全民健身方式方法,提升全民健身工作水平,更好地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,为“十三五”时期全民健身工作提供借鉴,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将组织专家编写《全国实施〈全民健身计划(2011-2015)〉典型案例汇编》,以拓展典型案例的推广价值。

一、案例选取标准

   ()真实性。案例要来自全民健身活动开展的真实实践,禁止虚构和杜撰。

   ()创新性。案例要针对全民健身活动开展的重点难点问题,方法上有创新,工作上有亮点。

   ()实效性。案例应对全民健身工作开展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,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。

()典型性。案例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,对其它地区、组织、个人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。

二、案例体例要求

   ()提交的案例一般应当包括如下要素:案例简介、背景与起因、做法与经过、成效与反响、探讨与评价、重要资料附录等。

   ()案例文本应当主旨清晰、层次分明、资料翔实、观点鲜明,论据充分,语言生动,富有感染力。如有实际材料(如事实、统计数据、照片、观察记录等)支撑更佳。案例字数一般在3000字左右,不超过5000字。

   ()每个案例要有案例标题、单位名称、提交人及其联系方式。

三、案例提交期限及方式

   ()案例提交截止日期:20151130日。

   ()提交方式:网上提交。报送的案例电子版发送至案例征集电子邮箱:qts@sport.gov.cn,邮件标题及文件命名为:单位+案例名称。

四、案例推广应用

   总局群体司负责汇总案例文本,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针对每个入选案例撰写专家点评,出版《全国实施〈全民健身计划(2011-2015)〉典型案例汇编》。

联系人:国家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司综合处 张艺冉

电 话:(010)87182344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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